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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2-25 10:27:11


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龙亭区开柳路北关街110号
  联系电话:0371-23399585
  邮政编码:475001
  通信地址:龙亭区开柳路北关街110号龙亭区建设局
  
机构领导姓名及分工
    局  长:张亚东(主持建设局全面工作)
    主任科员、区住房办主任:      (分管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
    主任科员: 任  桦(分管分管规划、北关街城中村改造工作)
    副局长:范   磊(分管办公室、财务、村镇规划审批)
    副局长:李文振(分管规划监察工作)
    副局长:李俊伟(分管物业、市场发展、信访法制、创文巩卫工作)
    副主任科员:刘  猛( 协助范磊副局长工作)
    副科级干部:张振华(协助李俊伟副局长工作)
    副科级干部:(负责徐府街拆迁工地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室:巩晓山(23399585)
    监察队:(城内)朱领君(23399587)   
                  (城东)石   磊(23399587)
    村镇规划:原君静(23399583)
    信访办:王  雷(23399581) 
    物业办:王彦臣(23399597)
    住房办:卢  杰(23399598)
    市场发展:鄢  磊(23399581)
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龙亭区城乡规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的报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负责全区村镇规划的规范、指导、监督工作。
    (四)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对龙亭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进行规划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五)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监督全区危旧房屋的改造和各项手续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龙亭区危旧房屋改造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与管理以及协调实施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监督,加强新农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及龙亭区市场建设工作。
    (八)组织落实和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应用。
    (九)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方面的对外经验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龙亭区城建形象。
    (十)协调人防办完成全区人防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指南
  一、建设局审批项目、依据、手续、程序
  审批项目:本辖区居民(私人)生产、生活用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开封市城市  规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手续:原房地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申请(审批)表。
       程序:申请人到所属办事处(乡)领取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社区(村委会)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表交办事处审查--交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建设局审批人员现场勘察丈量、查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提交建设局局务会研究--申请人到办事处(乡)和人防办盖章--申请人到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一)--监察人员放线、验线、准许开工--房建好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一)及时交建设局验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建设局监察队执法程序:1.立案调查。2.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3.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查明违法事实,视案情需要收集必要的证据并填制《案件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笔录》或《勘验笔录》或其它能够确定证据的文书。5.向当事人指出违法事实及拟处罚内容、依据,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以《案件调查询问笔录》来记录。6.视案情轻重,暂扣施工工具及施工设备并下达《违法物品查封、暂扣通知单》。7.做出《责令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8.送达。
    三、龙亭区建设局收费情况一览表

 

龙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部署要求,提升服务效能水平,龙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承诺:
一、优化服务流程,大力度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严格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等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畅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依法行政,大力度营造有序公平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房地产业、建筑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已经取消、下放或未经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及其它管理服务事项坚决不予实施,帮助企业解决"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自身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全力以赴为企业项目保驾护航。
三、加强作风转变,大力度塑造住建部门良好形象
深度铲除"四风"问题,彻底整治"慵懒散慢",坚决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着力打造一支"苦干实干、务实高效、作风优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住建部门应有的贡献。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1-2271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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