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开封市体育路16号院内
联系电话:0371--22786238 22786269
通信地址:开封市体育路16号院内
邮政编码:475001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 曹海琳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 帆(负责审计业务工作)
刘小锋(负责审计业务、办公室工作)
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 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 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 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亭区审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龙亭区审计局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1.“三不”。凡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涉企审计事项,能够边审边改的不提处理意见,能够整改到位的不处罚,能够自行处理的不移送处理。
2.“三优先”。凡涉企审计事宜,实行优先纳入计划、优先组织实施、优先送达报告。即3个工作日完成立项计划,5个工作日完成审前调查和方案制定并派出审计组,审计报告完成的当日送达(或寄出)。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1—2238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