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2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汴政办〔2017〕160号),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有效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人民饮食安全为中心,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手段,推进政府强化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源头治理,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三、主要任务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各乡、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居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要求,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合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要把“地沟油”专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突破。
(各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综合治理机制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是“地沟油”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落实屠宰企业屠宰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区农林牧机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加快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各乡、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合理布局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争取到2019年3月底前形成处置能力。到2019年底,配合全市总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各乡、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龙亭环保分局、区农林牧机局、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工作,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城管局、区农林牧机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建生猪居宰厂(场)审批指南”,明确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具体要求。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区农林牧机局、区城管局负责)
3.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办法,指导各乡、办事处,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区农林牧机局、龙亭环保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商务局负责)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健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试点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配合全市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屠宰过程、同步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区农林牧机、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抓紧研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探索“地沟油”科学鉴定方法。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区科技局、区卫计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加大对农贸市场、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如实记录屠宰畜禽来源、销售去向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做到屠宰环节痕迹化管理。(区农林牧机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负责)加强网络监管,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龙亭工商分局负责)
5.保持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从“地沟油”收集、加工、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全面开展线索摸排。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专人盯办。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捣毁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网络。(午朝门派出所、柳园口派出所、区农林牧机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局、龙亭工商分局、区工信委、区政府食安办负责)
五、强化属地管理和有关保障
切实落实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对本辖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要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各方面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区政府食安办对各乡、办事处,开展“地沟油”专项治理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事项,进行评议考核。(各乡、办事处,区政府食安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