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3批第X410000201806300025号信访举报件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1 16:21:20
龙亭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7月1日16时35分,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3批第X410000201806300025号信访举报件,内容为“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散乱污”企业应于2017年9月底前整改取缔到位,但开封的实际情况是整而未治,治而未死;表面严,质上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报数字喜人,实际未见成效。以至于开封这些“散乱无”企业存活率仍达到90%以上。开封的“散乱污”要想从根本上得到治理,需上边领导不存在官僚作风,环保部门深入下去,搞好督查执法,不搞形式主义,乡镇干部认识到位,拉网排查,村组干部不讲私情,不隐瞒,敢于实报。只有这样,开封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才一定能打好。目前,开封的“散乱污”企业依存在开封市城市周边10公里内的角角落落,石材生产厂,小石材加工厂,小橱柜厂,小空分厂,小食品厂,小电镀厂,小化工厂等,五花八门,乱七八糟,这些企业的生存法则远超于政府治理的措施,其根本在于这些企业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于政府周旋,严时,白天关门,夜间生产;有的把门上写上“此房出租”字样伪装厂地实在生产;有的找在很隐蔽的厂房内隐蔽生产;有的等内部传递信息,等信生产。再加上治理“散乱污”的政府执法人员又疲于应付,浮于工作表面,所以开封形成实效很差的局面。毫不夸张地说,开封城市周边的每一处违法建筑的简易厂房内和村里闲置房屋内,都生存着一个“散乱污”企业,说难治也难治,难在没责任心上,不排查,不治理;说好治也很好治,一查就有,一有就治,百发百中,说一百句,不如现场排查一次。”现进行第一次公示。